中海達因并購事件卷入經濟糾紛案件
發布時間:2019-02-18 10:35:37 作者:Admin 瀏覽量:2093次
前不久,中海達公司及廣州都市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都市圈”)就網絡域名過戶案件及并購都市圈涉及的經濟賠償事項將喻紅星、林雪珍告上法庭。
廣州都市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系中海達控股子公司,在被中海達于2013年1月9日并購之前,被告喻紅星擔任都市圈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是都市圈的實際控制人。2013年1月9日,中海達與都市圈股東以及都市圈,就并購事項簽署相關框架協議,其中約定被告喻紅星或其關聯方所持有的與都市圈經營業務相關的所有知識產權,必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六十日內無償轉至都市圈名下,包括將 O.CN域名的持有人變更為都市圈名下。但直至起訴之日,被告喻紅星仍未履行該項承諾。
而在并購階段,以被告兩人為代表的都市圈原股東及管理層,向中海達委托的中介機構披露都市圈的經營資料,期間有意隱瞞了相關信息,致使都市圈在并購前的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與公司當初所了解的情況相差較遠,使中海達蒙受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在經濟賠償方面,中海達提出這樣的訴訟請求:被告喻紅星賠償原告支付900萬元收購其持有的都市圈15%股權時,超出合理股權轉讓費(77萬元)之外的股權轉讓費損失 823萬元;以及被告喻紅星賠償原告向廣州都市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增資7400 萬元獲得都市圈公司58.68%股權時,超出合理增資4604.4萬元之外的損失 2795.6萬元。
無疑,在技術產品更新迭代異常迅速的當今時代,企業通過并購手段,完成對企業的資產進行補充和調整,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也使得企業在現有條件實現規模經濟效益。因此,并購案例在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中屢見不鮮。
從中海達的訴訟案中,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出企業還應健全完善并購機制,以規避被并購企業弄虛作假的情況;而另一方面,企業應恪守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諸如本案件中的被告之類的企業管理者除了應當承擔經濟賠償之外,還應為其失信行為承當一定的法律責任,甚至相關部門應考慮建立誠信黑名單制度,從而最大程度上杜絕此類案件的發生。